廣元市政府采購中心
廣政采函〔2019〕14號
質疑答復
質疑供應商:成都邦瑞服飾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錦江區(qū)中心街49號錦貿大廈10樓 郵編:610020
聯(lián)系人:王 剛 系該公司法定代表人
聯(lián)系電話: 028-86715873
授權代表:徐 彬
聯(lián)系電話: 028-86667212 13678058345
1.被質疑人:廣元市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地址:廣元市利州區(qū)玉潭路50號
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劉 博 18783494019
2.被質疑人:廣元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廣元市萬源新區(qū)濱湖路廣元市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C區(qū)四樓 郵編:628017
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黃仁生 0839-5572008
成都邦瑞服飾有限公司認為“廣元市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工作服采購采購”(項目編號:GZCGK-2019-050號)的中標結果使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于2019年8月5日向我中心提出書面質疑,我中心于2019年8月5日依法予以受理,并及時進行了調查核實。
質疑事項:成都邦瑞服飾有限公司認為廣元市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工作服采購項目在招標過程中有失公平、公正的原則,致使我公司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
1.依據(jù)《廣元市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工作服采購項目公開招標文件》(P60)“四、樣品要求中的“2”點:所送樣品包裝:外包裝上標明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投標人名稱、樣品名稱(樣品包裝不符合要求的投標樣品將被拒絕接收)的要求。在所有供應商上交樣品中,有一家未按招標要求包裝樣品(下附現(xiàn)場照片),而其他幾家供應商都用紙箱密封包裝(貴方可以調看第三開標室監(jiān)控錄像)。訴求:供應商的樣品應予以拒收或樣品分值為零。
2.截止標書及樣品上交時間(2019年8月1日上午10:00)后,組織招標工作人員并未按照招標文件要求逐一檢查所有供應商所交樣品是否合乎招標文件要求。
3.在樣品送達開標室之時,我司投標委托代理人曾經(jīng)現(xiàn)場提出過樣品包裝的質疑,但貴方工作人員并未理會。
經(jīng)審查:根據(jù)招標文件第六章 “招標項目技術、服務、政府采購合同內容條款及其他商務要求”中“四、樣品要求2、所送樣品包裝:外包裝上標明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投標人名稱、樣品名稱(樣品包裝不符合要求的投標樣品將被拒絕接收)?!钡囊螅稑巳颂峁┑臉悠吠獍b上只要求標明“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投標人名稱、樣品名稱”,并未要求樣品必須“用紙箱密封包裝”。同時我中心通過調閱音視頻監(jiān)控資料,能夠證明各投標人提供的樣品均在音視頻監(jiān)控范圍內,由各投標人自行擺放樣品,也對樣品進行了相互檢查,現(xiàn)場組織開標評標的工作人員在開標現(xiàn)場也征求了現(xiàn)場所有投標人的意見(包括樣品的提交情況),各投標人對開標評標現(xiàn)場情況均未提出異議。因此質疑事項缺乏事實依據(jù)。
綜上,本中心認為:質疑事項缺乏事實依據(j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658號)第五十五、《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十六條之規(guī)定,現(xiàn)答復如下:質疑不成立,繼續(xù)開展采購活動。
質疑供應商對本質疑答復不滿意的,可以在質疑答復期滿十五個工作日內向本級財政部門依法提起投訴。
廣元市政府采購中心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