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gòu)): 經(jīng)清理,在我市實行自動退還工程建設項目投標保證金制度前,仍有部分歷史遺留項目投標保證金未退,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gòu))也未向我中心提交退款資料。根據(jù)《廣元市建設項目招投標辦公室關于轉(zhuǎn)發(fā)省發(fā)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招投標交易擔保制度降低交易成本的通知>的通知》(廣招投標辦〔2023〕2號)安排,現(xiàn)將清理歷史沉淀投標保證金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圍 2023年4月15日前投標有效期已截止、應退未退的依 法必須招標項目現(xiàn)金投標保證金。 二、退還程序 (一)請符合上述范圍的各項目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gòu))登陸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廣元市)發(fā)起投標保證金退還申請。 (二)暫不能退還投標保證金的項目請向我中心交易受理科提交暫緩退還投標保證金申請。暫緩事項消除后,向交易受理科提交解除暫緩退還保證金申請,并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廣元市)發(fā)起退還申請。 聯(lián)系電話:交易受理科 0839-5572872 機關黨委 0839-5572020 附件:符合清理范圍未退投標保證金項目臺賬
廣元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中心 2023年5月10日